香港自1908年开始发车牌,港英政府将无字头1至20号车牌分配予高官及对社会有贡献人士,当时尚未晋身立法局的罗文锦因热心公益而获赠18号车牌。当罗文锦在1959年过世後,18号车牌由其仍在世的儿子罗德丞承继(罗德丞兄长罗德权英年早逝)。罗德丞将18号车牌先後套用於其凯迪拉克、两部劳斯莱斯及最後的宾利豪华座驾之上。
1973年罗德丞出任交通谘询委员会主席,向当时港督麦理浩爵士建议实行拍卖特别车牌制度,并规定持有人不能转让车牌,过世後需交回政府,以将收益拨作慈善用途。有关建议获得港府接纳,香港遂在同年5月举行首次车牌拍卖会。
罗德丞没有将18号车牌转到公司名下,以永久拥有该车牌,相反,他却坚特死後要将车牌归还政府。在他身後,运输署在2008年2月23日的拍卖会中拍卖其车牌,结果以破香港纪录的1,650万港元由电子商人张程光投得。